冯海涛 教授级高工
司马涌以彩虹桥为界,上游为合流渠箱,在渠箱出口处设有升降式或平板钢闸门,水闸下游为明涌直出珠江,在出口设有防潮闸和排涝泵站,明涌两岸则埋设有大型截污干管。在无雨或初雨时,明涌上游和两岸的污水和初雨污水均全部被截污干管截流到珠江边污水泵站抽往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不会排入明涌;当暴雨时,初雨过后雨量增大,如超过两岸截污干管的排泄能力,当管内水位壅高过溢洪口(或溢洪堰)标高时,暴雨即从溢洪口自动推开溢洪拍门排洪入明涌。上游暗渠出口水闸本应在闸底设截污溢洪堰截住污水只让大雨雨水溢入明涌,此时雨水污染程度较轻,对明涌影响不大。这本是广州经过实践行之有效的“截污溢洪”治污方法。
目前司马涌上游暗渠出口的四座水闸(一大三小)竟没有截污溢洪堰的设置,即每当开闸排洪时没有截污功能,并规定当暴雨致闸内水位壅高至+6.10(市政标高)时才开闸,此时闸内积存多日的污水和污物便全部冲入明涌内,使明涌顿变“黑龙江”,这是“截污工程”的奇葩事!而规定闸内水位壅高至+6.10才开闸更是人为制造上游兰圃、越秀公园、大北立交“一片汪洋”的主要原因。在未实行这套管理方法之前该地区从未水浸过。
我们经过向有关部门多次建议,指出该水闸设计和管理的不当,并提出简易可行的改造方案,直至最近市水务局才正式答复承认:“明涌上游暗渠出口的水闸设计是造成明涌二次污染的原因”,但又不接受我们在闸底加设“溢洪堰”截污以免污染明涌的建议,并认为:“在闸底加了溢流堰将降低暗渠的排水能力,导致上游水浸”。这是主管部门正式承认“明涌大雨变黑龙江”的真相。但并没有提出解决的方法,其不接受我们建议的说法更是脱离实际、违反排水的常识,理由如下:
在高潮暴雨时,明涌出珠江口的防潮闸早已关闭。并将涌内水位由排涝泵站降低至+4.10(市政标高),使明涌预留容量以备滞洪,当明涌因截污溢洪而水位上升时,排涝泵站将自动开泵排涝,保持低水位才停泵。此时明涌已不是排水明渠而是小型水库的作用,其排涝能力主要是与排涝泵房的能力和明涌降低水位的容量有关。明涌的滞洪容量是受地形等条件的限制,不易扩大。而排涝泵站的能力是可以提高的,而且是性价比最佳的方案,扩建一个泵站的造价和条件都是简易可行的,暴雨不是天天有,溢洪次数少,时间短,现有泵站很少全部启动,即使开泵也是半小时左右就解决,这是铁打的事实。
暗渠出口水闸底加了“截污溢洪堰”是否会降低暗渠的排水能力?
水闸截污溢洪堰的水力条件与水库的溢洪道相似,假设水闸底溢洪堰顶的过水断面高度只有渠箱的三分之一,但由于堰下游水位较低,水流过堰是自由落体,堰顶流速高于渠箱内平常流速也有3倍多,因为渠箱出口流速受水面坡降限制,不可能出现自由落体的状态,特别珠江出口防潮闸已关闭,渠箱出口流速更为缓慢,可见渠箱出口设溢流堰是不会降低排洪能力的,这是水力学的常识。
如果认为“溢洪堰会降低暗渠排水能力”,那么大小水库的“溢洪道”和“长江截流”的实践都足以证明其认识的不足。
实践是最好的老师,珠江沿岸和各大明涌两岸的截污干渠现已将各合流排水渠出口都封闭了,当暴雨超过其排泄能力、超过溢洪口标高时才自动推开溢洪拍门排入明涌或珠江。建成以来从未发生过因排泄不了而顶托水浸城市及街道的事故,何以明涌上游的暗渠出口就不能截污溢洪呢?客观存在的事实就是对“溢洪堰会降低渠箱排水能力”这种误解的有力反驳!
导致上游水浸的原因主要是在+6.10才按水面坡降开闸,按水面坡降1‰计到兰圃水位已升高到+7.50以上了,是人为制造顶托倒灌,可见水浸是管理的失误!
司马涌上游暗渠出口的“奇葩”水闸只是一个典型。
司马涌上游暗渠出口的“奇葩水闸”只是广州治污的一个典型,事实上此类水闸不但在东濠、荔湾等明涌暗渠出口仍在“上岗”,继续制造“黑龙江”,而且更积极全面推广,最近在猎德涌暗渠出口也新建有此类水闸,每当大雨开闸,便“乌龙出水”,又黑又臭,对国家的“环保法”,对主管的“河长”们不是明目张胆的对抗吗?
此类奇葩水闸的失误不当,其制造“黑龙江”的负面影响是人所共见,但其更大的遗祸更是极为严重,因为兴建深隧的理由就是要减少“奇葩水闸”开闸排污的次数。如果改建了“奇葩水闸”变回正常的“截污溢洪闸”,就没有“黑龙江”的出现,“深隧”也就没有兴建的依据。正是“深隧”赖“奇葩水闸”排“黑龙”而立项,“奇葩水闸”则为“深隧”的“推销”而继续兴建,这是一对互为吹捧的“假货”,如让其得逞,不但破坏广州原有的截污系统,扩大人为污染、侵占地下空间,埋下无法清除的地下隐患,地下工程极难拆除,后果难以估计。如全国推广,将会遭来唾骂!有关责任人应受到终身追责!
我们都是退休多年的老市政工程师,但熟知广州治水实情,深感有责任为市政建设建言献策。为此,建议将“奇葩水闸”立刻实行改造,以落实执行“环保法”和河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