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冠初 教授级高工
刘恺琦 工程师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日益发展,工业化、城市化飞速建设,机动车的保有量、使用率越来越高(以广州为例见附表1)而我国的机动车生产技术水平不高,产品与国外相比耗油多,污染物排放量大(有的是最发达国家同类型的十几甚至几十倍),在用车由于维修保养欠佳,污染尤为严重。
据估计,我国中南部特别是沿海发达城市,已发生或面临光化学烟雾的威胁。引起这一坏境况的主要原因,就是机动车排气的不断增加。作为汽车尾气污染的主要参考物NOx随着汽车的逐年增加年平均浓度逐年上升,已成为大气环境中的主要污染物(如广州市和国内主要城市见附表2和3),在大中城市机动车污染对大气环境及人体健康已构成了直接的危害和严重威胁。
与发达国家相比,因国情所限,我国的机动车污染控制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虽有机动车排气标准,但需要进一步制定严格标准,并且标准法规的实施细则尚待完善。
对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是实施全过程、多元化、全方位综合控制,这应引起我国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协调好相关的各职能部门,投入应有的资金、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法制化管理,使机动车排气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我们认为,对于减少和净化汽车排放废气,除了在技术探讨外,还应该从管理上作为一条途径加以解决,以下从几个方面作比较详细的论述。
一、从污染源头抓起,把交通车辆的发动机尾气污染控制到最低限度。
1、把在城市运行的机动车辆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环保部门对机动车产品认证和抽查,控制新车排污,不合格的不许出厂。对出厂后未能达到一定运行时限排放污染物标准的新车,坚决实行退回制度(按国家环保《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生产厂家组织技术力量研究解决,包括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等补救措施),停止行驶或控制行驶天数(每周计)。
2、为使汽车发动机混合气体完全燃烧,要求出厂汽车尽快采用电子技术控制汽车喷射燃油和点火系统,旧的在用汽车未安装的限期安装。
3、由生产厂研究定出,经有关部门审批汽车发动机报废的年限或运行公里数,发动机使用公里数或年限应比整车使用时间短。
4、加强对摩托车总量控制和排气污染治理。因其燃烧、运转的状况差,排气的污染物浓度高于燃烧汽油的其他机动车。据研究认为,摩托车的排放系数为小型车的0.45倍,广州市摩托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是机动车排放量的42%。
5、据有关资料统计,在有公共汽车专用道路的公共汽车每小时运输乘客的人数是混合车道行驶的2倍,是小汽车的40倍,故应给予公共汽车在行车中的优先权,使其发展快速、有效。
6、汽车发动机严格执行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制度,以保证汽车发动机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7、对私人汽车急剧增加与环保不协调时应及早制定限制的相关政策。
二、尽可能采用少产生大气污染的能源
1、有条件的城市采用地铁这种交通工具。
2、在城市范围内采用电车,增加电车线路和车辆。电车是属于零排放,是绿色环保汽车发展方向。
3、在城市范围内增建液化石油气站,对营运大、中、小型汽车燃料逐步改用液化石油气。
4、对出租小汽车和摩托车从现在用汽油、柴油作燃料,逐步改为电动小汽车和摩托车。
5、禁止使用含铅汽油,包括外地入城的车辆。
6、制定机动车用燃料质量标准,提高车用燃料质量。
7、寻找新的代用清洁燃料(如压缩天然气、乙醇等等),开展技术开发工作和推广应用,有关部门对研究项目给予政策和财政上的扶持。
三、搞好交通道路基础建设和加强交通管理
1、搞好城市规划布局,加强道路基础建设,营造畅顺交通环境。为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需做好有关调研分析工作,进而制定相应的对策。从人均拥有道路面积或车均拥有道路面积分析道路分流是否足够。从各建筑物在交通网络中的位置及规模,分析交通设施是否完善、合理。由于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交通管理等方面相对滞后,至使机动车经常处于怠速、减速、加速的频繁变化状态下,更增加了排气污染的总量,通过机动车行驶情况(怠速、减速、加速时间与运行时间的比例)对耗油排污的影响及其在当地大气中的负荷从而考虑如何从有关方面加以改善。
2、居民住宅规划要合理,设施配套齐全,建设居民点同时考虑建设电车线路和汽车用的液化石油气站,减少居民乘坐或自用汽车时间,客观上减少排出大气污染物。
3、尽量减少交通十字路口机动车停车时间,深入调研,根据不同路段情况定出交通十字路口红绿灯适当亮灯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停在十字路口长时间而排放出废气量大。
4、要求汽车在交通十字路口停车时发动机转速不得高于500转/分,以减少废气排放。
5、主要道路的修复不要安排在交通高峰时间进行,而且要在保质前提下缩短工期,以利交通畅顺。
6、建立现代化的交通管理手段,迅速疏导交通及时记录、处理违章车辆交通事故,设立电子监察系统,使车辆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及时报导交通流量变化情况,减少司机出行的盲目性。
四、加强交通管理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1、健全机动车排放废气控制目标管理法规,以保证交通管理系统工程按目标完成。
2、对违反法规的应给予一定的处罚,对不执行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制度的坚决不让其继续行驶。
3、对生产厂家的发动机废气排放不达标的汽车产品不准出售,促使厂家在技术上尽快加以改进(或按排气控制目标制订过渡标准)。
4、在汽车发动机尾气污染治理技术具备的情况下,对现行排放超标的限期治理,否则可令停止使用或采用限天数使用。
结 束 语
为了有效遏制日益严重的机动车排放污染有必要搞好城市交通管理系统工程,尽快建立法律为基础,技术法规为依据的机动车排放控制法制化管理,明确有关各管理部门和技术执行机构的职能与职责,并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逐步完善和严格排放标准,控制和改善车用燃油质量,加强交通道路建设与交通管理,以加速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进程,达到降低大气环境污染的目标。
附表1 1991—1997年机动车检测数计 单位:辆
年 份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摩托车 |
142684 |
131284 |
125572 |
149122 |
174532 |
214426 |
222889 |
机动车 |
216237 |
212111 |
228341 |
289356 |
273959 |
333730 |
362034 |
(引自《广州环境科学》第13卷第4期 1998.12第43页)
附表2 广州市城区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参考值
年 份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NOx (mg/m3) |
0.112 |
0.107 |
0.116 |
0.116 |
0.136 |
0.151 |
(引自同上第44页)
注:1997年广州市大气Nox超标达1.78倍(引自《广州环境科学》第14卷第1期1999年3月第30页20行。
附表3 国内主要城市NOx年平均浓度表 mg/m3
|
北京 |
上海 |
沈阳 |
西安 |
重庆 |
广州 |
NOx |
0.117 |
0.087 |
0.075 |
0.053 |
0.040 |
0.151 |
排序 |
1(北) |
2 |
5(北) |
15(北) |
18 |
1 |
(北)为北方城市排序,其余为南方城市排序,引自同上表2所在第44页,所引用1997年《中国环境年鉴》
参考文资料
《广州环境科学》 1992.1(第7卷第1期)
《广州环境科学》 第13卷第4期,1998年12月18页《中国机动车排放控制管理体系研究》,43页《广州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状况与防治对策》
《广州环境科学》 第14卷第1期,1999年3月28页《从清洁区看广州市空气污染变化及污染控制对策》
《广州珠江环境报》1998.11.04 第三版
1998.12.09 第三版
1998.12.16 第三版
1999.08.11 第三版